企业信息

    郑州腾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河南省 郑州 中原区 建设路街道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805
  • 姓名: 景女士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郑州商铺出售的

  • 所属行业:房地产
  • 发布日期:2014-06-25
  • 阅读量:184
  • 价格:9.00 元/6 起
  • 产品规格:房产托管
  • 产品数量:999999.00 6
  • 包装说明:房产托管
  • 发货地址:河南郑州中原区建设路街道  
  • 关键词:

    郑州商铺出售的详细内容

      【腾旺房产托管】
    
      腾旺房产托管主要从事房屋托管业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委托买卖、申请过户、房屋租赁等服务项目。本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广大客户惠顾!
    
      地址:1.中原区 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805
    
      2.管城区 中州大道郑汴路交叉口建业置地广场C座23楼145-146室
    
      3.金水区 商务内环与商务东三街交叉口未来国际27号楼1单元20楼2003室
    
      房产买卖登记义务的确定
    
      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在中国内地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当一个人买了一套房子并居住一段时间后,你去问他,你何时取得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他可能难以确切地回答出他于某年某月某日取得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他**多告诉你他的房产证是某年某月某日颁发的。
    
      对于房产买卖来说,转移房产所有权的时点的确定是比较重要的,涉及到风险的承担,也涉及到其他义务的承担,如果房产保有税开征.就可能涉及到税收负担在时间上的划分。
    
      在实践中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房子已经住了很长时间,开发商就是不给购房人办房产证,甚至还有人冒充*从行政法规角度剖析,认为申请登记的义务在买方,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从合同法对买卖合同的规定来看,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是卖方的义务,但由于我国的房产登记法规都形成于计划经济年代,或是在计划经济观念指导下制定的,没有考虑便民服务的观念,要求买卖双方共同登记,在登记环节只考虑行政机关的方便行事.没有考虑买卖关系的实质和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将登记义务的履行与买卖关系中的交付义务履行联系起来,造成登记行为和合同履行行为的脱节。
    
      由于这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存在,致使合同双方也无法在合同中约定一方承担主要的登记义务,也无法预知登记义务的准确履行完毕日期,所以使当事人在房产买卖合同中不能确切明确地约定卖方何时将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公示的方式转移给买方。
    
      这种问题的存在固然有立法方面的缺陷,也有行政登记机关的效率问题。在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和不动产登记法颁布实施后能够彻底地得到解决,但立法进程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立法未完成前,交易是不可能停止的,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对登记的义务由哪一方负责,登记费用的承担,登记的最后期限,登记不能的后果做出明确约定,也是减少纠纷的方法之一。
    
      公司网址/
    
      联系电话:
    
      1.中原区 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 805 0371-56756788
    
      2.管城区 中州大道郑汴路交叉口建业置地广场C座23楼145-146室 0371-56010101
    
      3.金水区 商务内环与商务东三街交叉口未来国际27号楼1单元20楼2003室 0371-61686868
    

    http://twfctg1.cn.b2b168.com
    欢迎来到郑州腾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河南省郑州中原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万乘国际805,联系人是景女士。 主要经营郑州腾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托管业务,公司业务范围涵盖房地产委托买卖、*过户、房屋租赁等服务项目。。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我们公司的理念是“因为专业,所以精业”。我们愿与海内外各界朋友真诚合作,建立*,相互信赖,不可分离的合作关系,共赢共创事业的辉煌。公司主营:房屋托管!